关于对有奖销售、有奖集资、有奖债券、有奖竞猜的中奖收入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的通知
2019年4月15日 青岛欠款律师 http://www.qdqklaw.cn/
发布部门: 国家税务局
发布文号:
根据各地的请示,现明确对有奖销售、有奖集资、有奖债券、有奖竞猜的中奖收入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问题规定如下:
个人取得的有奖销售,有奖集资、有奖债券、有奖竞猜的中奖收入,应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》第 三条第八款“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收入”项目征税,适用税率为20%。一律实行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税款的办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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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来源:青岛欠款律师
律师:
蒋春宁[青岛]
山东国弘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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