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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的举证责任 债权债务纠纷是怎么进行举证的

2022年5月27日  青岛欠款律师   http://www.qdqklaw.cn/

 蒋春宁,青岛欠款律师,现执业于山东国弘律师事务所,执业以来,坚持 “受人之托、忠人之事、敬业勤勉、诚实信用” 的服务宗旨,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、每一个案件。独到的诉辩思维、娴熟的诉讼技巧、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、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。

  

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的举证责任

案情 1994年5月,被告刘某、李某登记结婚。1996年10月,被告刘某在原告徐某处购货两次,共欠款7340.89元。1997年5月,被告刘某同意给付原告徐某利息1086元。原告多次向



  案情 1994年5月,被告刘某、李某登记结婚。1996年10月,被告刘某在原告徐某处购货两次,共欠款7340.89元。1997年5月,被告刘某同意给付原告徐某利息1086元。原告多次向被告刘某追款未果。1998年5月,被告刘某、李某在民政局协议离婚,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共计价9万元,由刘某分期付给李某9万元。后刘某下落不明,原告徐某诉至法院,要求被告刘某给付欠款,李某承担连带。


  争议 合议庭对该笔债务存在两种意见。一种意见认为,对刘某与李某在夫妻存续期间欠徐某的款,应认定为是刘某个人债务。理由是徐某没有能够对该笔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进行举证。


  另一种意见认为,该笔债务系夫妻共同债务,不能简单将对刘某夫妻债务的举证归于徐某。


  评议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。举证分配有形式分配标准和实质分配标准之分。形式分配标准是依据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分配举证,即;谁主张,谁举证;和举证倒置的特殊情形;实质分配标准是由法官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,自由裁量举证的分配。成文法国家一般以形式分配标准为基础,以实质标准为补充。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》考虑到实践中举证问题的复杂性,在特殊情况下存在不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举证倒置,而依照法律和举证一般规则又无法确定举证承担的情形。在这种情况下,由审判人员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以及证据距离等因素,确定举证承担。


  本案中,由原告徐某举出该笔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显失公平,因她并没有和刘某、李某生活在一起,要让她知道该笔欠款用在何处,显然很困难。李某与刘某在一起共同生活,根据诚实信用原则,应推定她知道该笔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。同时,由李某承担举证,更有利于查清案情,维护债权人徐某的合法权益。因此,本案应由李某承担该笔债务是否属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。庭审中,李某没有提供证据证明,承担举证不能的,该笔债务也应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。







债权债务纠纷是怎么进行举证的

  在民事诉讼当中最主要先确定的是当事人的主体资格,如果连当事人的主体资格都没有,那么民事诉讼便无法进行。而债权债务也是同理。所以接下来由将带来债权债务纠纷是怎么进行举证的知识。请大家阅读并了解为大家带来的文章。



  一、债权债务纠纷是怎么进行举证的


  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

  1、当事人为自然人的,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,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。


  2、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,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。


  3、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,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。


  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


  1、《购销合同》、《供货协议》;


  2、订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


  1、交、收货凭证:交货单、送货单、提货单、收货单、入库单、运单;


  2、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:结算清单、、还款计划、还款,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。


  3、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:信函、证人证言、有关单位的证明、检验报告书、客户投诉、退货及索偿的证据。


  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,并注明计算方法、依据等。


  债务纠纷如何向法院举证


 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,有提供证据,一般情况下,债务纠纷应向法院提供以下证据。


  1、身份证明;


  2、证明债务存在的证明我国《民事诉讼法》第108条规定: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:


  1、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;


  2、有明确的被告;


  3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、事实和理由;


  4、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。


  条件当中没有明确要求债务诉讼没有金额大小之分,所以小额纠纷也能起诉


  起诉债务人,首先需要确定债务人相关信息打官司需要院,如果债务人和债主不在同一地区,那么找哪个地方的法院


  债务案件一般由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审理,也可以是被告经常居住地知道要告谁,在哪儿告了之后,还要确保自己有哪些证据,毕竟法庭上证据是非常非常重要的东西

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六十四条第一款;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供证据;的规定,你在起诉或应诉时应向法院提交必要的证据,否则你的主张有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,将承担败诉的后果。以下是你应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:


  1、提供能够证明债权、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、欠条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。没有书证的,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、地点、金额,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。


  2、有担保人的,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工作单位和住址;担保人是法人的,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、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。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。


  3、有抵押物的,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、数量、价款数额、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。


  4、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、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。


  5、关于共同被告的相应证据,如列夫其另一方为共同被告,应提交婚姻关系证明;股东出资不到位、抽逃出资、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的的相应证据。


  有了充分的证据,那么这场官司心理就有底了,可以着手写起诉状了。


  民事起诉状,是指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,在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时,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要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公正裁判的书面诉讼请求。


  民事起诉状是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案件的依据。


  我国《民事诉讼法》第110条规定:;起诉状应记明下列事项:


  1、当事人的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民族、职业、工作单位和住所,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、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、职务;


  2、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;


  3、证据和证据来源,证人姓名和住所。;


  在债务债权纠纷关系当中,原告最主要便是主张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债务债权关系的存在,如若无法证明,那么原告可能要承担不利的。